国家外汇管理局:在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
日前,国家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外汇务试在上海、局省北京、市开色外天津、展绿债业河北、国家管理江苏、外汇务试浙江、局省安徽、市开色外福建、展绿债业山东、国家管理湖北、外汇务试广东、局省四川、市开色外宁波、展绿债业厦门、青岛、深圳等16省市开展绿色外债业务试点,鼓励非金融企业将跨境融资资金用于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
试点政策主要针对境内非金融企业从非居民融入本、外币资金且专项用于支持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相关规定条件的绿色或低碳转型项目,允许这类项目更少占用企业全口径跨境融资风险加权余额,从而扩大投资绿色发展或低碳转型项目企业的跨境融资规模上限,同时相关外债登记由银行直接办理,提升绿色外债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有利于吸引全球金融资源向我国绿色低碳发展等领域有序聚集。

下一步,国家外汇管理局将更好统筹开放与安全,持续提升跨境融资便利化,助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相关文章: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 喜迎梅州妇代会 · 代表风采丨卓东玲:三十二载匠心酿造带领团队80%女将守护73亿元品牌
- 中国工程院院士、华南理工大学教授、广东院士联合会副会长韩恩厚:以合作赋能梅州铜箔产业发展
- “米娜”已减弱为热带低压!今天梅州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
- 践行ESG理念 谋求可持续发展 恒安国际入选恒生可持续发展企业基准指数
- 2025年粤港澳青年足球交流赛在梅收官,广东龙门队夺冠!
- 梅州日报小记者变身“青团小师傅”,解锁舌尖上的非遗!
- 第二届山区高速公路改扩建技术交流会在梅州举行
- 中山大学药学院教授蓝文健:推动客家中医药与当地特色融合发展
- 浦北陈皮香飘东博会!老挝、越南等东盟客商现场交流洽谈
- 梅州1集体2个人上榜!2022
热门文章
